成都东软学院自考
成都东软学院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独立本科)助学班报名须知
根据国家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独立本科)教学,属国民教育系列。对在学习期限内,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验、实习),取得合格成绩和规定的学分,本科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合格,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的学生,由省自考委和主考院校颁发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同时,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向主考院校申请学士学位。
一、成都东软学院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对高等教育应用型独立本科段自学考试助学班的相关规定,开展组织在校专科生在完成学生专科学业的前提下自愿报名,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自学考试专升本助学班学习,自学考试考籍的管理,各学期学习计划的安排,相关课程的教学、考试等管理工作。
二、成都东软学院承担本院学生专科、本科学习阶段的统一管理,若学生在自学考试专升本助学班、本科第二专业学习期间,已完成专科、本科阶段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学院不再按在册学生进行管理。
三、成都东软学院对在自学考试专升本助学班、本科第二专业学习的期间内未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需要补考的学生,为其保留考籍,不再进行统一管理,全部考试合格后为其办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四、今后凡涉及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职称评定、薪资调整等,以当地行政管理部门及人事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准。
五、凡报名参加学习者,须认真阅读举办的高等教育应用型独立本科段自学考试招生简章,充分了解助学班教学安排与教学管理相关事宜,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政策进行详细了解并对有关规定和要求予以认可和遵守。
六、凡报名参加学习者,须遵守四川省招考委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服从学院助学班管理,遵守纪律。
七、凡报名参加学习者,应在完成本人在成都东软学院专科、本科学习任务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按照学院自学考试专升本套读助学班与本科第二专业学习的统一安排,完成各学期每门课程的个人自学、助学的学习任务。
八、凡报名参加者,须保证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准确属实。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考籍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已发生费用及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本人自愿申请参加成都东软学院举办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独立本科)助学班的学习,已详细阅读上述须知内容,并了解报名须知里所提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及内容,承诺服从管理,遵守纪律。